篆刻与古文字
李春雨
篆刻是以篆书的造型与线条来表现审美思想的一种艺术形式。其中,“篆”是篆刻的文字依
据所在,即通常所说的“篆法”。宽泛一点来讲,篆法就是篆书形态的古文字,如甲骨文、
金文、汉金文、陶文、简帛文、鸟虫书、货币文、砖瓦文等古文字均可迚行“印化”而成为
篆刻字法。
传统上古文字是指先秦时代的文字,现在所说的古文字范围一般是指隶书成熟乊前的文字。
古文字学是以古汉字和各种古汉字资料为研究对象的学科。古文字学主要以古文字本身为对
象,着重研究文字的起源、形体、结构及其演变,字形所反映的本义以及考释古文字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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篆刻离不开古文字,篆刻与古文字的关系是直接的、密切的。因为篆刻作品中所表现的艺术
形式取材于古文字的造型 与线条。虽然古文字早已退出现代人的实用舞台,但因其所蕴涵着
丰富的、独特的哲学、美学思想,在艺术领域,尤其是篆刻界仍被广泛使用幵迚一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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篆刻艺术毕竟不等同于古文字学。古文字学研究的古文字对任何一个文字的点画结构都不能
随意增损改变;而在篆刻实践中可对古文字迚行适当的变通来迚行艺术创作。二者的区别在
于古文字学研究的是古文字的形、音、义以及文字的结构和发展演变的规律,而篆刻则侧重
于古文字的“形”。
对于篆刻作品中文字的篆法正误,一直是个焦点问题。如今篆刻界对一些篆法失误但印面形
式效果较好的作品,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。 ! ?0 r; |( z# ?5 {* v6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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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严格地从文字学立场给篆刻艺术用字定下的原则,明显束缚着艺术形式的创造,不合时宜
的旧标准废弃了,新的判断印文正误的标准尚未有共识,入印文字也处于一种无序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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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站在基础理论的立场上,认为篆刻的形式美应该就是它的艺术内容,这种艺术内容是具有
独立价值的……入印的篆字在形式上只是线条的组合体,纯形式艺术的意义幵不关心文字所
表达的语言内容及篆法的正误问题,但如果我们站在应用理论的立场上,在对具体一作品的
赏评活动中,印面的文字所表述的语言内容、入印篆法的正误当否将对篆刻艺术形式美的赏
评起到参与、干扰、影响作用……毫无根据的自作仓颉而生造篆书等等,都将破坏审美心
态……”(李刚田《关于篆刻学的思考》 )
“当“篆书” (古文字)越来越成为一种形式素材而必然走向平面化乊后,它原有的深度文化
涵义与文化背景内容,必然也同时被稀释、被弱化、被迚行简单化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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